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5种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查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成人纸尿裤、便携式电饭煲、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婴幼儿皂类等5种网售产品,涉及天猫、京东、淘宝、拼多多、抖音、苏宁易购、美团、饿了么等电子商务平台。共抽查检验了13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12.6%。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2批次、成人纸尿裤1批次、便携式电饭煲2批次、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2批次(详见附件)。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本次抽查经销企业18家,抽取产品29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2批次,不合格率为41.4%。本次抽查发现的主体问题是20℃温度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喷射剩余率)、灭火剂充装量检查、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包括:一是生产企业为减少相关成本,偷工减料或使用的称量器具的精确度不达标,可能会引起称量数据不准确;二是可能使用了假冒伪劣灭火剂或在灭火剂中添加了其他材料。
(二)成人纸尿裤。本次抽查经销企业30家,抽取产品32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3.1%。重点对渗透性能、pH、可迁移荧光性物质、甲醛含量、吸收倍率、饱和吸收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主要发现问题是可迁移性荧光性物质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生产厂商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未按照相应的标准生产,使用不合格的回用浆、背胶等原材料、违规添加荧光增白剂等都可能会造成纸尿裤中荧光性物质超标。
(三)便携式电饭煲。本次抽查经销企业20家,抽取产品3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6.7%。本次重点对便携式电饭煲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16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安全项目占比10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内部布线。经技术机构分析,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大多是,企业对发热丝等关键元器件的采购把关不严,未对生产线末端的产品做例行检验;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问题大多是企业技术能力不够,产品结构设计、电路布局等设计不合理。
(四)汽车车窗用玻璃遮阳膜。本次抽查经销企业10家,抽取产品15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13.3%。本次抽查的重点检验项目为可见光反射比、副像偏离、光畸变、抗磨性能、力学性能、耐辐照性等6个项目,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抗磨性能。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原材料的选取、辅材的调和比不当造成的。
(五)婴幼儿皂类。本次抽查经销企业20家,抽取产品29批次。本次对婴幼儿皂类的干钠皂、总有效物、游离苛性碱、氯化物、总五氧化二磷、乙醇不溶物、总有效物等项目做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督促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商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商品,迅速整改,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商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督促平台经营者依法落实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力度,保障商品质量安全。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且开展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等5种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抽查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成人纸尿裤、便携式电饭煲、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婴幼儿皂类等5种网售产品,涉及天猫、京东、淘宝、拼多多、抖音、苏宁易购、美团、饿了么等电子商务平台。共抽查检验了13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12.6%。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2批次、成人纸尿裤1批次、便携式电饭煲2批次、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2批次(详见附件)。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本次抽查经销企业18家,抽取产品29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2批次,不合格率为41.4%。本次抽查发现的主体问题是20℃温度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喷射剩余率)、灭火剂充装量检查、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包括:一是生产企业为减少相关成本,偷工减料或使用的称量器具的精确度不达标,可能会引起称量数据不准确;二是可能使用了假冒伪劣灭火剂或在灭火剂中添加了其他材料。
(二)成人纸尿裤。本次抽查经销企业30家,抽取产品32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3.1%。重点对渗透性能、pH、可迁移荧光性物质、甲醛含量、吸收倍率、饱和吸收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主要发现问题是可迁移性荧光性物质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生产厂商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未按照相应的标准生产,使用不合格的回用浆、背胶等原材料、违规添加荧光增白剂等都可能会造成纸尿裤中荧光性物质超标。
(三)便携式电饭煲。本次抽查经销企业20家,抽取产品3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6.7%。本次重点对便携式电饭煲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等16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安全项目占比10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内部布线。经技术机构分析,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大多是,企业对发热丝等关键元器件的采购把关不严,未对生产线末端的产品做例行检验;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问题大多是企业技术能力不够,产品结构设计、电路布局等设计不合理。
(四)汽车车窗用玻璃遮阳膜。本次抽查经销企业10家,抽取产品15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13.3%。本次抽查的重点检验项目为可见光反射比、副像偏离、光畸变、抗磨性能、力学性能、耐辐照性等6个项目,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抗磨性能。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原材料的选取、辅材的调和比不当造成的。
(五)婴幼儿皂类。本次抽查经销企业20家,抽取产品29批次。本次对婴幼儿皂类的干钠皂、总有效物、游离苛性碱、氯化物、总五氧化二磷、乙醇不溶物、总有效物等项目做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督促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商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商品,迅速整改,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商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督促平台经营者依法落实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力度,保障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