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的主要工作是以“十桥五通道”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以中心城区“二轴四片”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以 “三环一路”整治为重点,切实搞好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以县城和优先发展镇为重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以抗震救灾为重点,推进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等。
(三)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得到一定效果保护和合理规划利用。组织并且开展了“天府古镇魅力展示活动”,对我市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进行了集中宣传推广,充分展示了“天府古镇”魅力。同时加大古镇的申报,今年,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批准我市的洛带镇、新场镇为国家级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全市的国家级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增至5个,初步形成了天府古镇的品牌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全力投入抗震抢险工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建委机关党委一班人临危不乱、沉着应对,在地震发生1个小时后立即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中心,迅速调动全市建设系统的力量投入抗震救灾之中。紧急调集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大型救灾机械在第一时间抢救被埋灾民生命。从5月12日至5月21日,共组织了462台大型机械设备运往灾区,向灾区调送生石灰209吨、安全帽3200个、铁铲3000个、防毒面罩1500个、口罩500000个、手套26215280双、手电筒500把、应急灯200个、彩布条500件、小型切割机100台、砖20万匹、大型净水设备6台等抢险器材,为挽救灾区被埋群众的生命提供了设备保障。及时组织700多人的队伍,分成一百多个小组奔赴五城区及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等灾区进行震后房屋安全评估,以杜绝震后的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呼吁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和灾区人民一起共渡难关。91家建设行业相关单位参加捐赠,捐赠金额共计573.9万元,市建委系统488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30余万元。
(二)全面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作为牵头部门,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过渡安置房建设。经过60天的艰苦奋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多,协调难;点位广,保障难;环境恶,施工难等困难,截止7月31日,全面提前完成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承诺。全市共建成集中安置区1543个,过渡安置房198576套,其中外省、市对口援建185352套、全市自建和社会捐建13224套;受灾群众自建过渡安置房113538户,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实现过渡安置14390户。同时,认真搞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成中小学284所,诊疗所123个,粮食与食品零售点100个。
(三)启动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按照 “三年全面恢复、五年全方面提升”重建目标和“四个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大力推进灾后城乡住房建设的“六大工程”。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城镇基础设施重建等4个灾后重建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组织了农村重建住房设计大会战、施工大会战,城镇住房重建也顺利启动。截至XX年12月19日,我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共开工97463户,达总量的72.86%,维修加固需完成332318户,已完成328801户,占总量的98.94%,提前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极重灾区、重灾区要在XX年底前重建量要达到60%”的预定目标。城镇住房重建已动工11737户,占总量的17.11%。全市受损城镇住房需维修加固已动工47230户,占总量的35.2%;已完成29180户,占总量的21.78%。
(一)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一是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创新监督管理模式的原则,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多层面的质量监控,不断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和手段。二是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三是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XX年1月至9月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76件。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今年共对建筑工程监督检查16332次,其中对土建工程监督检查14403次,对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监督检查1929次;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943份,《调查通知书》197份,进行安全风险隐患告诫241次,对124家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和178个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进行了扣分处罚;受理安全投诉46起,所有投诉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一是主要采取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监督评标过程,对评标结果做复核,对受到质疑和投诉的评标结果进行复议或重新评审,对确认为评标失误或违规的专家做出详细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等措施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文件的规范和评标过程的监督,逐步加强了对招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强制性条款的规范以及评审办法的审查,并对招投标文件中重大偏差的认定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扩大公示范围,及时上网公布评标结果信息;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打破地域界线接纳投标人。三是加强招标投标备案工作。XX年1-11月招标备案1402个,金额346.82亿元;施工合同备案574个;结算备案148个。六是加强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接待投诉16件,达不到投诉要求的7件,受理处理完成9件,办结率 。
市建委的主要工作是以“十桥五通道”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以中心城区“二轴四片”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以 “三环一路”整治为重点,切实搞好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以县城和优先发展镇为重点,构建新型城乡形态;以抗震救灾为重点,推进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等。
(三)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得到一定效果保护和合理规划利用。组织并且开展了“天府古镇魅力展示活动”,对我市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进行了集中宣传推广,充分展示了“天府古镇”魅力。同时加大古镇的申报,今年,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批准我市的洛带镇、新场镇为国家级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全市的国家级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增至5个,初步形成了天府古镇的品牌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全力投入抗震抢险工作。“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建委机关党委一班人临危不乱、沉着应对,在地震发生1个小时后立即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中心,迅速调动全市建设系统的力量投入抗震救灾之中。紧急调集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大型救灾机械在第一时间抢救被埋灾民生命。从5月12日至5月21日,共组织了462台大型机械设备运往灾区,向灾区调送生石灰209吨、安全帽3200个、铁铲3000个、防毒面罩1500个、口罩500000个、手套26215280双、手电筒500把、应急灯200个、彩布条500件、小型切割机100台、砖20万匹、大型净水设备6台等抢险器材,为挽救灾区被埋群众的生命提供了设备保障。及时组织700多人的队伍,分成一百多个小组奔赴五城区及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等灾区进行震后房屋安全评估,以杜绝震后的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呼吁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和灾区人民一起共渡难关。91家建设行业相关单位参加捐赠,捐赠金额共计573.9万元,市建委系统488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30余万元。
(二)全面完成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作为牵头部门,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过渡安置房建设。经过60天的艰苦奋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多,协调难;点位广,保障难;环境恶,施工难等困难,截止7月31日,全面提前完成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承诺。全市共建成集中安置区1543个,过渡安置房198576套,其中外省、市对口援建185352套、全市自建和社会捐建13224套;受灾群众自建过渡安置房113538户,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实现过渡安置14390户。同时,认真搞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成中小学284所,诊疗所123个,粮食与食品零售点100个。
(三)启动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按照 “三年全面恢复、五年全方面提升”重建目标和“四个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大力推进灾后城乡住房建设的“六大工程”。目前已经编制完成城镇基础设施重建等4个灾后重建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组织了农村重建住房设计大会战、施工大会战,城镇住房重建也顺利启动。截至XX年12月19日,我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共开工97463户,达总量的72.86%,维修加固需完成332318户,已完成328801户,占总量的98.94%,提前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极重灾区、重灾区要在XX年底前重建量要达到60%”的预定目标。城镇住房重建已动工11737户,占总量的17.11%。全市受损城镇住房需维修加固已动工47230户,占总量的35.2%;已完成29180户,占总量的21.78%。
(一)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一是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创新监督管理模式的原则,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多层面的质量监控,不断创新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和手段。二是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三是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XX年1月至9月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76件。另一方面,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今年共对建筑工程监督检查16332次,其中对土建工程监督检查14403次,对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监督检查1929次;共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943份,《调查通知书》197份,进行安全风险隐患告诫241次,对124家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和178个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进行了扣分处罚;受理安全投诉46起,所有投诉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一是主要采取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监督评标过程,对评标结果做复核,对受到质疑和投诉的评标结果进行复议或重新评审,对确认为评标失误或违规的专家做出详细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等措施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文件的规范和评标过程的监督,逐步加强了对招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强制性条款的规范以及评审办法的审查,并对招投标文件中重大偏差的认定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扩大公示范围,及时上网公布评标结果信息;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打破地域界线接纳投标人。三是加强招标投标备案工作。XX年1-11月招标备案1402个,金额346.82亿元;施工合同备案574个;结算备案148个。六是加强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接待投诉16件,达不到投诉要求的7件,受理处理完成9件,办结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