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市生产、销售环节电瓶车及电池存在的质量安全明显问题,压实电瓶车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8月下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在全市集中开展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排查共察觉缺陷线辆,有一定的问题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车辆外观与合格证简图不一致;二是车辆鞍座长度超过350mm;三是未配备电池或充电器;四是无产品合格证;五是无铭牌或铭牌记载信息与合格证不一致;六是蓄电池类型、生产企业、型号、容量与合格证不一致;七是存在将电池电压由48V转换为60V的装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经营者立即落实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要求,通过制定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将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电瓶车及电池生产、销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力守住我市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解决我市生产、销售环节电瓶车及电池存在的质量安全明显问题,压实电瓶车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8月下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在全市集中开展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集中排查共察觉缺陷线辆,有一定的问题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几方面:一是车辆外观与合格证简图不一致;二是车辆鞍座长度超过350mm;三是未配备电池或充电器;四是无产品合格证;五是无铭牌或铭牌记载信息与合格证不一致;六是蓄电池类型、生产企业、型号、容量与合格证不一致;七是存在将电池电压由48V转换为60V的装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督促经营者立即落实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要求,通过制定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将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电瓶车及电池生产、销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力守住我市电瓶车及电池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