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水厂建设模式,满足产品化要求,质量稳定可靠,相较于传统土建工程,具有占地面积小,交付、实施周期短,运维管理方便等优点。同时分组灵活,可根据远期需求来做灵活扩展,保证资金得到最优化利用。
在管网供水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供水管网GIS管理系统、产销差及漏损管理系统、供水全网综合调度系统、泵房管理系统V3.0、二供管理平台V1.0等;硬件产品有罐式无负压设备、威风智联系列新产品、威智一体化无负压设备、管网中途加压泵站、集中式直饮水机、泵房配套设备等。
管网资料管理:纸质、电子图档资料缺失、老化、不完整、不准确;管网改、扩建竣工资料不准确
管网巡线、捡漏、养护:管线分布不清,依赖经验,走那算那;工作效率难以评价
漏损控制:定位漏水区域困难,难以及时检漏、止漏;老化管网改造不及时,暗漏量大;管网被错挖、误挖频繁……
GIS服务开放共享:进行智慧水务或别的业务系统建设,协调原有管网GIS系统厂商(二次开发商)提供GIS服务接口困难;各应用厂商GIS技术栈不统一,重复采购GIS平台,浪费资金,且维护困难
供水GIS系统是水务信息化核心性平台系统之一。GIS有独特的可视化表达与空间分析能力,可以有效提升原业务系统效率,可以说整个水务80%+的业务信息都与空间位置相关,管网GIS是整合水务从源头到龙头全业务链条数据的最有效工具。
威派格供水管网GIS系统,采用C/S+B/S+M/S架构设计开发,包括GIS服务平台、WebGIS系统、桌面GIS系统、移动GIS系统、管网数据采集入库系统、三维供水管网GIS系统、管网工程管理系统等。提供面向水务行业完全开放、共享的管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供水管网城市规划、设计、施工、输配调度、生产调度、设备维修、管网改造、抢险及安全生产等业务提供所需的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实现管网资产从采集、入库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水务企业对管网数据的更新、维护提供便捷服务,为“智慧水务”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以下为威派格供水管网GIS系统功能架构:
系统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完全满足国产化要求,以应对原有GIS成果利用、政府软件国产化政策等要求。已取得软件产品CNAS认证和信创产品认证。产品摆脱对国外商业GIS基础平台的底层依赖,系统完全自主研发,实现国产化自主可控,避免受制于人,降低系统使用和数据外泄风险。
面向水务行业提供完善的GIS服务能力,提供包括空间数据基础服务及水务专题服务能力,建立统一工作底图,实现GIS数据全面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形成信息孤岛。
通过独家研发的自动动态投影技术,解决互联网地图叠加偏移导致显示效果问题,实现管网数据与不同坐标系、不同供应来源的地图动态叠加和自动纠偏,降低各业务板块对地图应用的门槛和成本。
系统C/S端、B/S端均支持管网数据编辑功能,满足多种场景数据编辑需求,有助于客户建立数据长效动态更新维护机制。
与传统栅格地图相比,采用矢量地图技术,空间数据结构紧密相连、冗余度低,有利于网络和检索分析,图形显示质量好、与分辨率无关、精度高放大不会失真,用户体验效果更佳。
基于二维的管线普查与规划以及业务等数据,提取管线段的类型、位置、埋深、半径等信息,实现管线三维自动建模。
威风系列新产品定位:结合客户的运维管理需求,威派格开发的四款威风系列给水装置,具有系列化、标准化、智慧化3大特点。通过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具备高智能化、升级便捷、故障自诊断等优势,可为水务公司可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威风系列给水装置适用于中高层住宅、公寓、医院、学校、写字楼、酒店等二次供水项目。
威智系列新产品定位:威派格推出的威智S系列一体化无负压给水装置,具有整机出厂、快速交付、高防护等级、低噪音、反恐防暴、占地面积小、安装便捷等特点,为用户带来便捷式服务。
在营销管理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物联网设备管理平台、智慧水务综合展示大屏系统、水务一体化门户、网上营业厅、营业收费系统、多渠道抄表、水务热线管理系统等;硬件产品有超声波小口径水表、超声波大口径水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直饮水水表等。
在排水污水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厂站网河综合联动调度系统、智慧巡河系统、排水管网运维管理系统、防洪排涝综合调度系统、污水厂智慧管家系统、污水机理模型系统、污水工艺优化决策系统等;硬件产品有智能雨水井盖、智能污水井盖、水质在线监测仪器、流速计、智能定位手环、无人机/船等。
在水利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水利大数据平台、数字孪生流域、物联网平台、水雨情测报系统、灌区综合管控系统等;硬件产品有遥测终端机、雷达水位计、雷达流速仪等。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为基于对客户的真实需求的深入洞察,从调研规划、产品组合到交付运维,全面、系统地为水务行业内客户提供精准化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获取利润。企业来提供的精准化解决方案主要为解决水务行业已然浮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痛点、难点,向水务行业内客户提供包括平台、软件、硬件等在内的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设计制造一体化、管控一体化,提高制水品质和管理效率,并在以安全可靠、节能降耗、智慧管理为建设目标的基础上,为中国老百姓提供合格健康的安全水、放心水。
公司依据自身业务及行业特点,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标准的采购控制程序并予以执行,严控公司的采购成本和质量,并实现内部材料规格统一,采购技术品质衡量准则统一,以形成规模采购的基础。公司的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管理、采购物资、采购流程、各部门采购过程中需履行的职责均进行了严格规范。
公司的采购模式系根据生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和客户订单情况采取“备货采购”和“订单驱动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在长期经营中,公司已筛选并形成了一批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保证原材料采购的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等。针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公司采购部门接到采购指令后,主要向长期合作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实施采购;对低值易耗品、设备等临时性采购需求,公司采购部门依据采购需求寻找临时供应商,经评估后确认符合合格供应商要求,实施采购。随着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变化,现在的供应链所涉及的自产设备之外的安装物料和平台所需要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及软件逐步增加,现采用合格供应商入围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硬件材料种类较多,大致上可以分为原材料、机械外购件、电气外购件,上述原材料包括不锈钢板材、不锈钢管材等,机械外购件包括水泵、水箱、法兰、封头、盲板、弯头、螺栓、螺母、蝶阀、球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电磁阀、电磁流量计等,电气外购件包括变频器、控制面板、中央处理器、控制模块、触摸屏、微型断路器、漏电断路器、信号隔离器、保护器、热过载继电器、中间继电器、互感器等。
作为国内先进给水装置制造企业之一,威派格早在2014年就致力于智能化探索,以提升工艺、降本增效。2014年,公司在上海市嘉定区投建了一座以机器人焊接为核心工艺的数字化工厂,于2017年竣工投产。该工厂是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工厂树立了工业公司的绿色制造理念,以减少使用市政水电资源,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并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最高级别认证一一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识证书及上海绿色建筑贡献奖,是国内先进的水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厂区。
该数字化工厂具有自动化的生产的基本工艺,主要工艺环节均由焊接机器人工作站完成,并配备有钣金生产所需的自动化激光切割、剪板、折弯、卷筒等高端生产装备,是面向用户进行专业定制的基础保障,同时在分析用户共性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机械设备部分零部件标准化的提升,生产方式兼具“基础零部件标准化备货”和“面向订单的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在满足广大水务专业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同时实现了标准化管理。除在机械设备部分进行“定制化”和“标准化”的融合外,电气控制部分的生产也在推广基于面向水务统一管理需求的标准化硬件和工控软件的升级,尤其是面向设备在线管理需求而逐渐加大专用软件在控制层的应用。与此同时,还将设备联网管理所需要的物联网部分进行工厂化生产,保持技术的一致性及管控的高标准,极大的提升了交付部门的工作效率,还为使用供水管理平台的水务客户后期远程运维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激光切割机、机器人、立体料库、自动导引运输车(AGV叉车)、机器人工装、数控折弯机、电动三向堆垛叉车、智能折臂机械手、数控剪板机等。公司生产中心在原有自动化生产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工艺的提升,逐渐深化数字化工厂的建设,自动物料储运系统、PLM系统和MES系统已经投入运行,生产效率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市场营销布局,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的专业化营销服务网络,在水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公司的销售方式详细情况如下: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6,874,615.3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4,342,413.4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3.70%。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物流运输以及员工差旅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限制,影响企业产品交付进度,同时由于智慧水务、智慧水厂业务在报告期内有较大幅度增长且其具有订单金额大、交付周期长的特点,进而影响到相关业务收入确认速度,导致报告期收入确认较去年同期减少16.39%,同时产品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人工和折旧成本增加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导致公司毛利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和《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公司2022年度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范围之内,“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预计的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较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差距较大,主要是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1、为控制风险,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品种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且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保障资金安全。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调整投资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灌溉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将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周三)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线上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式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和《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现波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和时间成本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9.6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79.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19.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46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516.64万元(其中,2019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802.86万元,2020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52.99万元,2021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788.76万元,2022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72.0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18.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为2,321.63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53.6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A1900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0,920.38万元(其中,2020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1,565.32万元,2021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072.91万元,2022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282.1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86.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为11,019.97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8,247.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04.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1101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761.7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696.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52,839.11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为42,839.1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2月28日,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于2023年4月7日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30)予以注销,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全称为“年产农村饮用水泵站及加压设备2000套、智慧加药系统2000套、集装箱一体化水厂200套、大型装配式水厂20套的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下同。
注2:招商银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不含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10,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
注3: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561171)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冈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模块化水厂建设模式,满足产品化要求,质量稳定可靠,相较于传统土建工程,具有占地面积小,交付、实施周期短,运维管理方便等优点。同时分组灵活,可根据远期需求来做灵活扩展,保证资金得到最优化利用。
在管网供水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供水管网GIS管理系统、产销差及漏损管理系统、供水全网综合调度系统、泵房管理系统V3.0、二供管理平台V1.0等;硬件产品有罐式无负压设备、威风智联系列新产品、威智一体化无负压设备、管网中途加压泵站、集中式直饮水机、泵房配套设备等。
管网资料管理:纸质、电子图档资料缺失、老化、不完整、不准确;管网改、扩建竣工资料不准确
管网巡线、捡漏、养护:管线分布不清,依赖经验,走那算那;工作效率难以评价
漏损控制:定位漏水区域困难,难以及时检漏、止漏;老化管网改造不及时,暗漏量大;管网被错挖、误挖频繁……
GIS服务开放共享:进行智慧水务或别的业务系统建设,协调原有管网GIS系统厂商(二次开发商)提供GIS服务接口困难;各应用厂商GIS技术栈不统一,重复采购GIS平台,浪费资金,且维护困难
供水GIS系统是水务信息化核心性平台系统之一。GIS有独特的可视化表达与空间分析能力,可以有效提升原业务系统效率,可以说整个水务80%+的业务信息都与空间位置相关,管网GIS是整合水务从源头到龙头全业务链条数据的最有效工具。
威派格供水管网GIS系统,采用C/S+B/S+M/S架构设计开发,包括GIS服务平台、WebGIS系统、桌面GIS系统、移动GIS系统、管网数据采集入库系统、三维供水管网GIS系统、管网工程管理系统等。提供面向水务行业完全开放、共享的管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供水管网城市规划、设计、施工、输配调度、生产调度、设备维修、管网改造、抢险及安全生产等业务提供所需的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实现管网资产从采集、入库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水务企业对管网数据的更新、维护提供便捷服务,为“智慧水务”建设提供数据支撑。以下为威派格供水管网GIS系统功能架构:
系统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完全满足国产化要求,以应对原有GIS成果利用、政府软件国产化政策等要求。已取得软件产品CNAS认证和信创产品认证。产品摆脱对国外商业GIS基础平台的底层依赖,系统完全自主研发,实现国产化自主可控,避免受制于人,降低系统使用和数据外泄风险。
面向水务行业提供完善的GIS服务能力,提供包括空间数据基础服务及水务专题服务能力,建立统一工作底图,实现GIS数据全面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形成信息孤岛。
通过独家研发的自动动态投影技术,解决互联网地图叠加偏移导致显示效果问题,实现管网数据与不同坐标系、不同供应来源的地图动态叠加和自动纠偏,降低各业务板块对地图应用的门槛和成本。
系统C/S端、B/S端均支持管网数据编辑功能,满足多种场景数据编辑需求,有助于客户建立数据长效动态更新维护机制。
与传统栅格地图相比,采用矢量地图技术,空间数据结构紧密相连、冗余度低,有利于网络和检索分析,图形显示质量好、与分辨率无关、精度高放大不会失真,用户体验效果更佳。
基于二维的管线普查与规划以及业务等数据,提取管线段的类型、位置、埋深、半径等信息,实现管线三维自动建模。
威风系列新产品定位:结合客户的运维管理需求,威派格开发的四款威风系列给水装置,具有系列化、标准化、智慧化3大特点。通过智慧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具备高智能化、升级便捷、故障自诊断等优势,可为水务公司可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威风系列给水装置适用于中高层住宅、公寓、医院、学校、写字楼、酒店等二次供水项目。
威智系列新产品定位:威派格推出的威智S系列一体化无负压给水装置,具有整机出厂、快速交付、高防护等级、低噪音、反恐防暴、占地面积小、安装便捷等特点,为用户带来便捷式服务。
在营销管理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物联网设备管理平台、智慧水务综合展示大屏系统、水务一体化门户、网上营业厅、营业收费系统、多渠道抄表、水务热线管理系统等;硬件产品有超声波小口径水表、超声波大口径水表、电磁流量计、超声波直饮水水表等。
在排水污水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厂站网河综合联动调度系统、智慧巡河系统、排水管网运维管理系统、防洪排涝综合调度系统、污水厂智慧管家系统、污水机理模型系统、污水工艺优化决策系统等;硬件产品有智能雨水井盖、智能污水井盖、水质在线监测仪器、流速计、智能定位手环、无人机/船等。
在水利端,公司主要软件产品有水利大数据平台、数字孪生流域、物联网平台、水雨情测报系统、灌区综合管控系统等;硬件产品有遥测终端机、雷达水位计、雷达流速仪等。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为基于对客户的真实需求的深入洞察,从调研规划、产品组合到交付运维,全面、系统地为水务行业内客户提供精准化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获取利润。企业来提供的精准化解决方案主要为解决水务行业已然浮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痛点、难点,向水务行业内客户提供包括平台、软件、硬件等在内的智慧水务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设计制造一体化、管控一体化,提高制水品质和管理效率,并在以安全可靠、节能降耗、智慧管理为建设目标的基础上,为中国老百姓提供合格健康的安全水、放心水。
公司依据自身业务及行业特点,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标准的采购控制程序并予以执行,严控公司的采购成本和质量,并实现内部材料规格统一,采购技术品质衡量准则统一,以形成规模采购的基础。公司的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管理、采购物资、采购流程、各部门采购过程中需履行的职责均进行了严格规范。
公司的采购模式系根据生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和客户订单情况采取“备货采购”和“订单驱动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在长期经营中,公司已筛选并形成了一批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保证原材料采购的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等。针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公司采购部门接到采购指令后,主要向长期合作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实施采购;对低值易耗品、设备等临时性采购需求,公司采购部门依据采购需求寻找临时供应商,经评估后确认符合合格供应商要求,实施采购。随着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变化,现在的供应链所涉及的自产设备之外的安装物料和平台所需要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及软件逐步增加,现采用合格供应商入围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硬件材料种类较多,大致上可以分为原材料、机械外购件、电气外购件,上述原材料包括不锈钢板材、不锈钢管材等,机械外购件包括水泵、水箱、法兰、封头、盲板、弯头、螺栓、螺母、蝶阀、球阀、止回阀、倒流防止器、电磁阀、电磁流量计等,电气外购件包括变频器、控制面板、中央处理器、控制模块、触摸屏、微型断路器、漏电断路器、信号隔离器、保护器、热过载继电器、中间继电器、互感器等。
作为国内先进给水装置制造企业之一,威派格早在2014年就致力于智能化探索,以提升工艺、降本增效。2014年,公司在上海市嘉定区投建了一座以机器人焊接为核心工艺的数字化工厂,于2017年竣工投产。该工厂是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工厂树立了工业公司的绿色制造理念,以减少使用市政水电资源,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并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最高级别认证一一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识证书及上海绿色建筑贡献奖,是国内先进的水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厂区。
该数字化工厂具有自动化的生产的基本工艺,主要工艺环节均由焊接机器人工作站完成,并配备有钣金生产所需的自动化激光切割、剪板、折弯、卷筒等高端生产装备,是面向用户进行专业定制的基础保障,同时在分析用户共性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机械设备部分零部件标准化的提升,生产方式兼具“基础零部件标准化备货”和“面向订单的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在满足广大水务专业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同时实现了标准化管理。除在机械设备部分进行“定制化”和“标准化”的融合外,电气控制部分的生产也在推广基于面向水务统一管理需求的标准化硬件和工控软件的升级,尤其是面向设备在线管理需求而逐渐加大专用软件在控制层的应用。与此同时,还将设备联网管理所需要的物联网部分进行工厂化生产,保持技术的一致性及管控的高标准,极大的提升了交付部门的工作效率,还为使用供水管理平台的水务客户后期远程运维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激光切割机、机器人、立体料库、自动导引运输车(AGV叉车)、机器人工装、数控折弯机、电动三向堆垛叉车、智能折臂机械手、数控剪板机等。公司生产中心在原有自动化生产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工艺的提升,逐渐深化数字化工厂的建设,自动物料储运系统、PLM系统和MES系统已经投入运行,生产效率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市场营销布局,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的专业化营销服务网络,在水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全国性品牌影响力。公司的销售方式详细情况如下: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6,874,615.3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4,342,413.4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3.70%。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物流运输以及员工差旅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限制,影响企业产品交付进度,同时由于智慧水务、智慧水厂业务在报告期内有较大幅度增长且其具有订单金额大、交付周期长的特点,进而影响到相关业务收入确认速度,导致报告期收入确认较去年同期减少16.39%,同时产品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人工和折旧成本增加影响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导致公司毛利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和《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公司2022年度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求,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范围之内,“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预计的部分关联交易金额较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差距较大,主要是关联方业务开展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1、为控制风险,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品种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且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保障资金安全。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调整投资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合同等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灌溉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将参加“2023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周三)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线上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式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和《威派格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现波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和时间成本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该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9.6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79.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19.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46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516.64万元(其中,2019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3,802.86万元,2020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52.99万元,2021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788.76万元,2022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72.0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18.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为2,321.63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53.6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A1900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0,920.38万元(其中,2020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1,565.32万元,2021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072.91万元,2022年度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282.1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86.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为11,019.97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8,247.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98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04.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8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A1101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761.79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696.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52,839.11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存金额为42,839.1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2月28日,企业营销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于2023年4月7日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30)予以注销,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1: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全称为“年产农村饮用水泵站及加压设备2000套、智慧加药系统2000套、集装箱一体化水厂200套、大型装配式水厂20套的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下同。
注2:招商银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不含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10,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
注3: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561171)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冈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