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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空气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作者: 新闻中心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巴士集团”)、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简称“运输分公司”)(以上统称为“采购单位”)委托对2024-2025年大客车汽配材料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乎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或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1.详细技术方面的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客户的真实需求书”。本项目不保证具体采购量,使用单位结合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按实结算。

  2. 本项目设置多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交货时间:按使用单位要求,供货计划内的72小时内交货(以具体约定时间为准)。计划外的急件原则在4小时内送达。中标人须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预计采购量进行备货,中标人不得以无货或型号不符等理由拒绝供货。若中标人未按使用单位合理的交货时间内进行供货的,且使用单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及合理货期进行购买的,则使用单位将自行购买,其中产生的差额则由中标人承担,并从相应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4.使用单位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对占各标包最高限价金额的5%的货物进行采购试用。

  5.中标人同时获得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交集团”)集采内部商城的供货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人与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使用单位每批采购的汽配材料货款总金额的3%向具体项目中标人收取集中采购平台管理服务费,并按中标人与公交集团或下属单位每批次采购总货款金额的97%为最终采购货款金额支付给中标人。进入集采内部商城其他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7.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024-2025年大客车汽配材料招标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联的内容);招标人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由招标人、中标人(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供货合同(合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其中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立即生效合同,中标备选人签订的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为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期满前因任何原因终止且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详见下款)。

  8.各标包设1名中标人和1名中标备选人。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通知中标备选人接替提供剩余合同期内的汽配材料供应服务,招标人及采购单位不承诺中标备选人取得具体采购数量及金额:

  9.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和他的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萧岗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石溪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公交如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甘棠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东平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南沙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黄村修理厂、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金山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西华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门口岗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山村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大学城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龙洞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姬堂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中山八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龙溪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新滘南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番广客运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恒通客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广州粤港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广州市从化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广州市荔通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广州马会巴士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南沙巴士有限公司)(以上名单暂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增或变更,合同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专项授权的销售机构或采购单位在用车型整车厂家授权配套的材料经销商(不接受售后服务站授权),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交标包内至少一种产品为自身制造的书面声明(见《制造厂商声明函》),非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交标包内至少一种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整车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营销售卖(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覆盖投标有效期)。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被采购单位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终止合同(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做评审)

  (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投标登记,同时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投标登记。

  (二)投标登记服务费500元整/标包(投标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联系人:邝小姐;发票联系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报名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线.《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四)缴纳投标登记服务费费用账号(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ZC24ZHJ0038投标登记服务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4室。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U盘(内含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以及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本项目采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做招投标,请在投标登记及使用平台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地址:。

  2.本项目为平台电子开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开标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进行唱价。如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无法正常打开的,则以投标人递交的U盘中的投标文件电子档进行唱价及评审。如上述两份电子档均无法正常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①建议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请按以下方式命名:“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标包X)”;命名的电子档名称不能含有特殊字符,如:@、#、$、%、 、*、! 等,以确保投标文件电子档可以正常打开。②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后无法撤回修改,请投标人谨慎提交,以免影响评标结果。

  3.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数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现场递交 地址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4室(收件人:何小姐、联系方式)。

  注:①如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电子档为准。②如选择邮寄纸质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项目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③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以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地址: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荔湾区丛桂路123-129号通宝大厦14楼)

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空气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作者: 新闻中心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巴士集团”)、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简称“运输分公司”)(以上统称为“采购单位”)委托对2024-2025年大客车汽配材料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乎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或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注:1.详细技术方面的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客户的真实需求书”。本项目不保证具体采购量,使用单位结合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按实结算。

  2. 本项目设置多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交货时间:按使用单位要求,供货计划内的72小时内交货(以具体约定时间为准)。计划外的急件原则在4小时内送达。中标人须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预计采购量进行备货,中标人不得以无货或型号不符等理由拒绝供货。若中标人未按使用单位合理的交货时间内进行供货的,且使用单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及合理货期进行购买的,则使用单位将自行购买,其中产生的差额则由中标人承担,并从相应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4.使用单位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对占各标包最高限价金额的5%的货物进行采购试用。

  5.中标人同时获得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交集团”)集采内部商城的供货资格,招标人将按中标人与公交集团或集团下属使用单位每批采购的汽配材料货款总金额的3%向具体项目中标人收取集中采购平台管理服务费,并按中标人与公交集团或下属单位每批次采购总货款金额的97%为最终采购货款金额支付给中标人。进入集采内部商城其他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7.本项目招标内容为2024-2025年大客车汽配材料招标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联的内容);招标人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由招标人、中标人(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供货合同(合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其中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立即生效合同,中标备选人签订的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为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期满前因任何原因终止且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详见下款)。

  8.各标包设1名中标人和1名中标备选人。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通知中标备选人接替提供剩余合同期内的汽配材料供应服务,招标人及采购单位不承诺中标备选人取得具体采购数量及金额:

  9.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和他的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萧岗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石溪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公交如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甘棠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东平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南沙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黄村修理厂、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金山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西华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门口岗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山村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大学城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龙洞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姬堂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中山八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龙溪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新滘南汽车服务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和他的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番广客运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恒通客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广州粤港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广州市从化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佛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广州市荔通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广州马会巴士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南沙巴士有限公司)(以上名单暂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增或变更,合同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专项授权的销售机构或采购单位在用车型整车厂家授权配套的材料经销商(不接受售后服务站授权),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交标包内至少一种产品为自身制造的书面声明(见《制造厂商声明函》),非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交标包内至少一种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整车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营销售卖(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覆盖投标有效期)。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被采购单位和他的下属子公司终止合同(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做评审)

  (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投标登记,同时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投标登记。

  (二)投标登记服务费500元整/标包(投标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联系人:邝小姐;发票联系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报名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线.《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四)缴纳投标登记服务费费用账号(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ZC24ZHJ0038投标登记服务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4室。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U盘(内含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以及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本项目采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做招投标,请在投标登记及使用平台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地址:。

  2.本项目为平台电子开标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开标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进行唱价。如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无法正常打开的,则以投标人递交的U盘中的投标文件电子档进行唱价及评审。如上述两份电子档均无法正常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①建议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档请按以下方式命名:“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标包X)”;命名的电子档名称不能含有特殊字符,如:@、#、$、%、 、*、! 等,以确保投标文件电子档可以正常打开。②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后无法撤回修改,请投标人谨慎提交,以免影响评标结果。

  3.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数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现场递交 地址和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4室(收件人:何小姐、联系方式)。

  注:①如纸质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电子档为准。②如选择邮寄纸质投标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项目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③因邮寄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以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地址: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荔湾区丛桂路123-129号通宝大厦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