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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圣彼得堡一工厂发生火灾致1死两伤 这一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你做到了吗?

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 云开全站app官网登录

  当地时间12日中午,俄罗斯圣彼得堡拥有180年历史的一座纺织工厂发生火灾,发生时正好遇上强风助长火势,警消赶到现场立刻展开救援,目前1名消防员死亡,另外有2人深受重伤。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第二条 凡公司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和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象、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各样的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条 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三条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

  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法律法规(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做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每月定期一次对其自动消防设施做全面检查测试,免遭人为的破坏或鼠咬、丢失。检测完毕后,应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来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处理,安环部应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消防救援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救援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0、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1、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第一条企业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第二条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第三条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做一次演练。

  第五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一定要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第六条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做修改完善。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做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1、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认线、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3、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员负责,其他各部门负责治安消防的人员配合管理。

  4、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常常检验核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并定期(每月一次)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没有故障,察觉缺陷(小故障)及时排除,重大故障应报安环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如发现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被人为损坏,应立即上报并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查明肇事人,及时进行处理。

  6、消防值班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技能。

  7、如发生火灾,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奋力灭火,并及时报警。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工作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使用和遮挡营业场所、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规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第四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一定要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六条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八条 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原标题:《警示 圣彼得堡一工厂发生火灾致1死两伤 这一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你做到了吗?》

警示 圣彼得堡一工厂发生火灾致1死两伤 这一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你做到了吗?

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 云开全站app官网登录

  当地时间12日中午,俄罗斯圣彼得堡拥有180年历史的一座纺织工厂发生火灾,发生时正好遇上强风助长火势,警消赶到现场立刻展开救援,目前1名消防员死亡,另外有2人深受重伤。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

  第二条 凡公司建筑物有以上安全疏散设施的,应由使用或管理该建筑物的部门,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生产、经营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第四条 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和法规和公司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象、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各样的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条 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定要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三条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

  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法律法规(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做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每月定期一次对其自动消防设施做全面检查测试,免遭人为的破坏或鼠咬、丢失。检测完毕后,应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来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处理,安环部应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消防救援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救援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工程部负责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0、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1、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第一条企业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第二条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第三条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做一次演练。

  第五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一定要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第六条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依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做修改完善。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做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1、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认线、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施、器材情况,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3、公司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员负责,其他各部门负责治安消防的人员配合管理。

  4、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常常检验核查消防设施、器材有无缺少、损坏等情况,并定期(每月一次)启动各类消防设施运转,检查有没有故障,察觉缺陷(小故障)及时排除,重大故障应报安环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如发现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被人为损坏,应立即上报并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查明肇事人,及时进行处理。

  6、消防值班管理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的技能。

  7、如发生火灾,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奋力灭火,并及时报警。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工作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使用和遮挡营业场所、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规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第四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一定要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第六条 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七条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第八条 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原标题:《警示 圣彼得堡一工厂发生火灾致1死两伤 这一些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你做到了吗?》